竞拍房屋发现瑕疵 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
在房屋拍卖过程中,谁出的价高,谁就可以得到被拍卖的房屋。但常常有这样的情况,出的价钱高,不一定能拍到好东西。万一出了问题,比如产证办不出,这个责任谁来承担?是拍卖公司?委托拍卖的产权人?还是自行闷到肚子里?这个问题一般人弄不明白。为保险起见,在参拍举牌前,应多作一些调查,这样日后就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。 案例: 2000年3月,马先生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拍卖公告,拍品是位于黄兴路上的两套房子。当月21日下午,他参加了拍卖会,以三十多万元的价钱拍得房子一套。同年5月,当马先生欢欢喜喜地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证时却被告知,由于该小区没有办理大产证,因此无法给他办小产证。最后,只能在房款发票上盖个章作为登记。一年多来,马先生多方求助,可房产证还是“水中月”。由于没有房产证,这房子根本就没人愿意买,就连出租都没人要。马先生万万没想到,拍卖会上拍得的竟是个“烫山芋”。据马先生事后了解,他拍得的房屋办不出大产证原因主要有两个:一、小区配套费没缴;二、土地出让金没付或没付足。既然没有大产证,按照规定房地产登记部门是无法为马先生办小产证的。 律师点评: 随着楼市的升温,房屋拍卖也越发红火,不少买房人逐渐把参加拍卖作为买房的一个新途径。但正如买预售房存在风险一样,有些拍得的房子也有问题,房产证办不出可能是最突出的问题。进入拍卖程序的房屋,主要是由法院委托强制执行的,这些房子一般都存在这样那样的权利缺陷。买房人在买这些房子时,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:一要了解该房产的拍卖机构是否具有拍卖的专业资质,以及能否保证产权顺利过户;二要确认所拍卖的房产具有完全产权,且具备房地产转让的各项条件,以便产权顺利过户;三要了解房屋的结构、面积、配套、质量等情况;四要准备充足的资金,因为买这种房产一般要求一次性付款。如果买房人无法一次性付款,应问清楚该房屋能否办理按揭贷款。  全房新闻,更多看点在首页  |  | |